Page 56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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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地政






            依「 不動產估價師法 」相關法規規定受理申請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截至111年底,經

            審查符合資格發給證書者計651人,報部備查之開業人數計463人。


           ( 六 )建置縣市電腦大量估價模型

                 為以科學化、客觀化及自動化方式查估地價,建立電腦大量估價模型,發展實價登錄

            資料加值應用,本部辦理「 地價查估技術精進與實價登錄資料應用發展計畫 」,提升我國

            公部門地價查估技術,計畫期程為107年至111年。現已建置完成大量估價作業系統,並將
            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模型系統化,以電腦繪製地價區段圖、選定並查估地價基準地。



            七、合理調整地權

           ( 一 )外國人取得及移轉土地權利


                 基於保障國民生計和維護國防安全,外國人買賣取得及移轉土地案件,需經該管直
            轄市或縣( 市 )政府核准並報本部備查。111年外國人取得土地筆數計有1,149筆,面積7


            萬5 ,382.60平方公尺;建物棟數計有1,115棟,面積30萬9,946.77平方公尺。

           ( 二 )核准公地撥用


                 為配合政府機關興辦公共事業需用公有土地,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本部於111年
            代擬代判行政院函核准撥用地方公有土地計1,011筆、面積61.55公頃,建物42棟、面積6

            萬4,070.51平方公尺。


           ( 三 )核准公地處分


                 為辦理直轄市、縣( 市 )有土地處分、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間租賃案件,依據
            土地法第25條規定,本部於111年代擬代判行政院函核准處分地方公有土地計599筆、面

            積43.37公頃,房屋29棟、面積2萬3,456.01平方公尺。



            八、促進土地利用

                 為促進土地之開發利用並配合都市建設及農村社區更新,以帶動城鄉發展,提供居

            民優質生活,實施區段徵收、土地重劃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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