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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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25條規定,本部於110年代擬代判行政院函核准處分地方公有土地計587筆、面

            積47.0533公頃,房屋828棟、面積7.6388公頃。



            八、促進土地利用


                 為促進土地之開發利用並配合都市建設及農村社區更新,以帶動城鄉發展,提供居
            民優質生活,實施區段徵收、土地重劃等業務。


           ( 一 )農地重劃


                 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地利用,自47年開始辦理農地重劃。截至110年底,
            計完成818區,面積39萬3,987公頃,詳如表5-7。


               表 5-7     全國農地重劃計畫完成地區數及面積


                     年 別                     地區數( 區 )                       面積( 公頃 )


                     總  計                         818                          393 987

                   47至106年                        812                          393 628

                     107年                           1                             131

                     108年                           2                              19

                     109年                           2                             179


                     110年                           1                              30


           ( 二 )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拓寬改善民國60年以前即已完成農地重劃區之原有農路至4公尺以上,並將與農路併
            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加舖碎石級配,以因應目前農業經營規模

            之需要。自77年至110年止,計完成910區,面積9萬4,647公頃,詳如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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