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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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25條規定,本部於110年代擬代判行政院函核准處分地方公有土地計587筆、面
積47.0533公頃,房屋828棟、面積7.6388公頃。
八、促進土地利用
為促進土地之開發利用並配合都市建設及農村社區更新,以帶動城鄉發展,提供居
民優質生活,實施區段徵收、土地重劃等業務。
( 一 )農地重劃
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地利用,自47年開始辦理農地重劃。截至110年底,
計完成818區,面積39萬3,987公頃,詳如表5-7。
表 5-7 全國農地重劃計畫完成地區數及面積
年 別 地區數( 區 ) 面積( 公頃 )
總 計 818 393 987
47至106年 812 393 628
107年 1 131
108年 2 19
109年 2 179
110年 1 30
( 二 )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拓寬改善民國60年以前即已完成農地重劃區之原有農路至4公尺以上,並將與農路併
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加舖碎石級配,以因應目前農業經營規模
之需要。自77年至110年止,計完成910區,面積9萬4,647公頃,詳如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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