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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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管理不動產估價師

                 為促進不動產市場交易健全化,估價師制度之建立為相當重要之環節,自91年4月起

            依「 不動產估價師法 」相關法規規定受理申請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截至110年底,經

            審查符合資格發給證書者計630人,報部備查之開業人數計459人。


           ( 六 )建置縣市電腦大量估價模型

                 為以科學化、客觀化及自動化方式查估地價,建立電腦大量估價模型,發展實價登

            錄資料加值應用,本部辦理「 地價查估技術精進與實價登錄資料應用發展計畫 」,提升我

            國公部門地價查估技術,計畫期程為107年至111年。現已建置完成大量估價作業系統,
            並將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宜蘭縣模型系統化,以電腦繪

            製地價區段圖、選定並查估地價基準地,預計於111年完成全國各縣市模型之建置。



            七、合理調整地權


           ( 一 )外國人取得及移轉土地權利

                 基於保障國民生計和維護國防安全,外國人取得及移轉土地案件,需經該管直轄

            市或縣( 市 )政府核准並報本部備查。110年外國人取得土地筆數計有1,486筆,面積

            14.3477公頃;建物棟數計有1,099棟,面積30.3346公頃。

           ( 二 )核准公地撥用


                 為配合政府機關興辦公共事業需用公有土地,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本部於110年
            代擬代判行政院函核准撥用地方公有土地計1,287筆、面積90.7136公頃,建物9棟、面積

            1.9724公頃。


           ( 三 )核准公地處分

                 為辦理直轄市、縣( 市 )有土地處分、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間租賃案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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