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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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地政事務所推動「 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 」,由全國各地政事務所按
月依戶政單位提供之前1個月死亡登記資料,寄發書面通知提醒繼承人應於期限內申辦繼
承登記,截至110年底已主動通知56萬4,786件,減少繼承人因疏忽或不熟悉法令而遭處
罰鍰之情事,以確保權利人權益,並健全地籍及稅籍管理,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 七 )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
為強化地政業務申辦便利性,使民眾可就近選擇於全國任一登記機關申辦土地登記
案件,本部規劃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服務,108年7月先由直轄市試辦、10月再
擴及全國試辦,自109年7月起正式實施跨直轄市、縣( 市 )收辦土地登記案件,包括住
址變更、姓名變更、門牌整編登記等7項簡易登記案件,並新增拍賣、抵押權設定、塗銷
等登記項目試辦,擴大服務效能。截至110年底止,受理跨直轄市、縣( 市 )收辦土地登
記案件共6萬7,223件。
( 八 )實施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
為便利民眾申辦土地登記並避免往返奔波,本部於109年3月起實施土地登記線上
聲明措施,免當事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登記案件申請人得以憑證登入本部地政司數位
櫃臺網站,並登錄其聲明登記資訊及表明處分真意,嗣經專業代理人核對身分驗證聲明
後,可併同其他文件提供登記機關審查土地登記案件,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 九 )推動網路申請土地登記
為符合服務型智慧政府2.0目標,
本部推動網路申請土地登記,增修
「 數位櫃臺 」系統相關功能於110年
8月起改版上線,亦配合訂修相關法
規,將網路申請區分為「 全程 」及「 非
全程 」,並公告其登記項目。持續強
化跨機關資料串連,以登記機關自行
介接或查詢取代民眾檢附文件,簡化
流程提供民眾多元申請管道。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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