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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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徵兵檢查

                 役男接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應按照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檢查醫院接受

            體格檢查,如有任何疾病應主動告知檢查醫師,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並在進行完整的健

            康檢查後,依檢查結果精確判定體位。


           ( 三 )抽籤

                 常備役體位者,依國軍兵員徵補計畫,按役男出生年次先後、抽籤軍種兵科及號

            次,分梯次徵集入營;替代役體位者,則按抽籤決定入營順序。


           ( 四 )徵集

                 役男接獲徵集令後,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以火車或汽車專車輸送役男入營服役。


                 本部配合募兵制推動,依兵役法第25條規定及100年12月30日國防部會銜本部公
            告:「 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1月1日起,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

            練。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自102年1月1日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應

            服替代役,為期1年。」83年次以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10月16

            日至11月15日,至本部役政署網站首頁( https://www.nca.gov.tw/ )「 申請分階段接受常
            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 」,申請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

            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六、役男體檢作業

                 役男於徵集服役前應至本部會商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體檢作業,透過醫院

            精密儀器及設備,於入營前對役男澈底健康檢查,除落實政府照顧役男之責任外,並結
            合全民健康保險藉由徵兵檢查結果鑑定役男身體健康狀況,以判定體位,區分常備役體

            位、替代役體位或免役體位,並按判定體位徵集應服之役別。為維護役男權益及精確判

            定體位,爰設置役男體位審查會,就判定免役、替代役或疑義案件,予以醫學專業客觀

            公正審議,俾精進役男體檢判等作業。110年徵兵檢查人數共計12萬3,514人,其中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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