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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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警政






            2. 為因應警察人員取得任用資格之需要,每年報請考選部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

               員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計分二、三、四等三種。自100年起警察人員考試採雙

               軌分流制,分為「 警察人員考試 」及「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前者進用中央警察大學
               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後者進用非警察教育體系畢業生,詳如表7-2。


               表 7-2     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數
                                                                                          單位:人

                                    二等考試                三等考試                     四等考試
               年  別      總 計
                                  一般警察人員        一般警察人員         警察人員      一般警察人員         警察人員


               107年      4 998         2             58          410         2 247        2 281

               108年      3 502         1             34          311           825        2 331

               109年      2 984         1             36          300           448        2 199

               110年      1 916         1             22          280           735          878


               111年      2 290          -            23          315         1 163         789

            註:因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配合整體人力政策及機關實際缺額情形,108年起錄取人數明顯下降。


           ( 二 )行政警察


            1. 督導各警察機關加強查察取締涉嫌妨害風化( 俗 )行為場所

                   取締涉嫌妨害風化( 俗 )行為,是警察機關經常性重點工作,並將違反人口販運

               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涉嫌於視聽歌唱、三溫暖、舞廳、舞場、酒
               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等場所媒介性交易等組織集團性犯罪案件,列為優先查處目

               標,持續加強查察取締,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111年計取締814件,3,138人。


            2. 取締不妥廣告

                   為有效阻絕色情業者之訊息管道,要求各警察機關積極查處依法偵辦。111年計

               取締各類型( 含名片型廣告、便利貼等 )色情廣告1,3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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