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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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營建






            4. 推動放流水回收再利用


                   本部考量水資源循環利用開展跨域加值與永續發展,推動「 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
               水推動計畫( 110至115年度 )」執行,111年推動成果如下:


             ( 1 )截至111年底,高雄鳳山案、臨海案及臺南永康案等3案,分別於每日供應4.5萬

                   噸、3.3萬噸及0.8萬噸再生水,總供水量可達每日8.6萬噸。另臺南安平案、仁德

                   案及臺中福田案、水湳案、桃園桃北案、高雄橋頭案等6案皆施工中。

             ( 2 )再生水工程推動依用水端需求,112年1月已辦理計畫修正送行政院審查中,除既
                   有11案,另新增推動5案,共計16案。其中屬於需水擴增者包含桃園桃北案、新竹

                   竹北案( 客雅、竹東聯供 )、臺南永康案、臺南安平案、高雄鳳山案及高雄楠梓案

                   等共6案,新增5案為桃園文青水園案、桃園中壢案、臺中聯供中科案、嘉義擴大

                   縣治案及高雄橋頭案;目標至115年底每日再生水量可供28.5萬噸,全數推動每日
                   可供62.81萬噸。


            5. 雨水下水道建設成果

                   依據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 縣市管河川

               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第3期( 110-111年
               度 )編列新臺幣56.5億元,辦理雨水下水道系

               統建設,分期辦理雨水下水道改善工程、系

               統規劃及管線普查等工作,持續改善都市計

               畫區內易淹水之瓶頸段、增設雨水下水道幹

               線、抽水站等排水設施,並落實都市總合治
               水概念,增建多項滯洪池工程,以改善都市

               排水效能,降低淹水機率。


                   另為因應極端氣候造成都市淹水風險,
               本部由「 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 」( 111-115
                                                                  下水道・水再生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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