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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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營建






               自第3期推動重新檢討原有指標內容,加以改良為「 人本環境 」、「 綠色交通 」、「 生

               態路網 」、「 智慧建設 」與「 教育宣導 」五大主軸,除持續推動既有提升道路品質工作

               項目外,再引入多項新指標,透過通盤檢討活化臨路公有地與教育宣導等措施,打造
               安全無礙的通行環境。



            九、新市鎮建設

           ( 一 )淡海新市鎮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面積1,748.75公頃,已優先開發第1期發展區計446.02公頃,

            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80公頃,開闢後移交新北市政府負責維護管理,並補助新北市
            政府之公共設施維護管理經費約10億元;截至111年底已銷售土地面積135.35公頃,將依

            政策活化經營管理剩餘土地。為使淡海新市鎮之人口引進、住宅興建及產業發展與水、

            電及聯外交通等相關公共建設一次到位,本部新市鎮開發基金於96年起補助「 區外供水
            計畫 」37.59億元、淡海輕軌運輸系統70.90億元、淡江大橋及其連外道路建設計畫66.21

            億元等。本部並已於108年展開辦理「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 第3次通盤檢討 )

            案 」,以該案規劃作業為協商平台,積極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合作辦理,除融入低衝擊開

            發與智慧城市等規劃理念外,積極以產業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既成發展區老舊課題等
            為規劃重點。


           ( 二 )高雄新市鎮


                 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面積2,159.20公頃,已優先開發第1期發展區計331.88公頃,

            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76.08公頃,開闢後移交高雄市政府負責維護管理;截至111年底

            已售出土地53.02公頃,將依政策活化經營管理剩餘土地。110年已展開辦理「 高雄新市
            鎮特定區主要計畫( 第3次通盤檢討 )」作業,持續配合發展需要檢討修正都市計畫。


                 為依行政院指示辦理設置高雄橋頭科學園區相關工作,本部營建署111年7月起分階

            段辦理抵價地分配作業,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已於111年7月陸續開工,預計114年6月竣

            工,112年將賡續辦理相關作業,包括抵價地分配結果公告、聯外道路開闢及區段徵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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