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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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建組織


                 本部營建署執行全國營建行政事務,設有綜合計畫、都市計畫、國家公園、國民住
            宅、建築管理、公共工程等6組及人事、政風、主計、秘書等4室,另設有技正室、資訊

            室、公關室、新市鎮建設組、都市更新組等5個臨時任務編組。附屬機關包括城鄉發展分

            署、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海洋、台江等8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

            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二、綜合計畫


           ( 一 )國土計畫管理

            1. 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 市 )國土計畫,建立空間發展秩序,落實地方自治。

            2. 協助直轄市、縣( 市 )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繪製作業,未來將以國土功能分區引導

               土地有秩序發展。


           ( 二 )海岸管理

                 推動「 海岸管理法 」,發布「 海岸管理白皮書 」,建立管理體系,整合保護、防護管

            理事權,辦理海岸在地連結行動計畫,並就海岸土地進行整體規劃,以兼顧海岸土地保
            護、防護與開發之和諧。

























               辦理在地連結推動海岸管理                                                海岸管理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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