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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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配合新南向政策拓展消防外交-臺菲防災合作瞭解備忘錄( MOU )之簽署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自99年成立以來,致力推動國際間訓練交流,並與菲律賓建

            立密切合作,各年度均有相關交流課程,為更深化2國於災害防救之交流合作,外交部、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積極與菲國接洽,歷時2年溝通協調,終獲菲
            國首肯,並於110年6月16日經外交部函報雙方簽署完畢。


           ( 六 )強化國際災防訓練技術交流

                 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未辦理國際訓練班期,未來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

            施,持續規劃國際災防訓練事宜。


           ( 七 )建構消防養成教育及專業技能培訓模式

                 為應氣候變遷與災害複雜化及強化養成教育學員專業技能,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協

            助消防特考班學生接受專業技能訓練,包含火災搶救、化學搶救、EMT1、EMT2、水上救
            生、急流救援及救助〔 含山難訓練 〕等,109年消防特考班( 受訓期間110年1月21日至111

            年1月20日 )共計173名消防特考班學員順利結業,並協助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

            校學生,於畢業前除完成學科養成教育外,視訓練流路及經費,擇要完成術科專業訓練。


           ( 八 )強化消防人員化學災害搶救能力訓練-推動化學災害搶救課程國際認證

                 內政部消防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自109年8月27日起共同辦理「 消

            防人員及毒化災應變人員災害搶救能力精進訓練計畫 」,為期5年,強化消防人員及毒化災
            人員之化災知識及應變能力,並辦理化災課程之國際認證,以期訓練中心成為印太地區化

            災訓練平台。


           ( 九 )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中程計畫

                 110年賡續辦理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中程計畫,本項中程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在案,期

            程自104至112年底分9年執行;內容包含訓練中心「 教學務機能充實及擴充建置 」、「 訓
            練場區功能提升及強化措施 」、「 訓練場區充實及擴建工程 」及「 訓練設備及器材之購

            充 」等4大部分之建置,以精進消防救災技能與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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