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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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配合新南向政策拓展消防外交-臺菲防災合作瞭解備忘錄( MOU )之簽署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自99年成立以來,致力推動國際間訓練交流,並與菲律賓建
立密切合作,各年度均有相關交流課程,為更深化2國於災害防救之交流合作,外交部、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積極與菲國接洽,歷時2年溝通協調,終獲菲
國首肯,並於110年6月16日經外交部函報雙方簽署完畢。
( 六 )強化國際災防訓練技術交流
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未辦理國際訓練班期,未來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
施,持續規劃國際災防訓練事宜。
( 七 )建構消防養成教育及專業技能培訓模式
為應氣候變遷與災害複雜化及強化養成教育學員專業技能,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協
助消防特考班學生接受專業技能訓練,包含火災搶救、化學搶救、EMT1、EMT2、水上救
生、急流救援及救助〔 含山難訓練 〕等,109年消防特考班( 受訓期間110年1月21日至111
年1月20日 )共計173名消防特考班學員順利結業,並協助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
校學生,於畢業前除完成學科養成教育外,視訓練流路及經費,擇要完成術科專業訓練。
( 八 )強化消防人員化學災害搶救能力訓練-推動化學災害搶救課程國際認證
內政部消防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自109年8月27日起共同辦理「 消
防人員及毒化災應變人員災害搶救能力精進訓練計畫 」,為期5年,強化消防人員及毒化災
人員之化災知識及應變能力,並辦理化災課程之國際認證,以期訓練中心成為印太地區化
災訓練平台。
( 九 )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中程計畫
110年賡續辦理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中程計畫,本項中程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在案,期
程自104至112年底分9年執行;內容包含訓練中心「 教學務機能充實及擴充建置 」、「 訓
練場區功能提升及強化措施 」、「 訓練場區充實及擴建工程 」及「 訓練設備及器材之購
充 」等4大部分之建置,以精進消防救災技能與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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