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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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移民
六、國際交流合作
( 一 )建立國際合作網絡
本部移民署自96年成立以來,為加強與各國之合作關係,致力推動與相關國家簽訂有
關「 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協定或合作瞭解備忘錄 」,截至111年止,已與22國政府完成
簽署,以利共同打擊跨國境犯罪及保障移民人權;另為使國人出國更便利,吸引更多國際
旅客來臺,積極與他國互惠使用自動通關系統,截至111年止,業與美國、韓國、澳洲、義
大利及德國等5國互惠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對促進我國與相關國家之雙邊關係,績效卓著。
( 二 )提供海外服務與協緝
本部移民署於海外28個駐外館處( 含港澳 )設置移民工作組,以利執行移民與國境
管理相關業務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111年辦理海外為民服務與輔導照顧案件8,654
件;受理海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等來臺申請案件1萬
7,197人次;協緝遣返外逃之國人通緝犯150人;協助遣返境外涉案國人65人。
(三 )112年施政目標
本部移民署將持續推動與各國簽署有關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運及互惠使用自動通
關系統協定或合作瞭解備忘錄。
七、外來人口管理
( 一 )強化非法外來人口查處
為降低失聯移工在臺人數,由國家安全局統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防部憲兵指揮
部、法務部調查局、本部警政署與移民署等國安單位之查察能量,成立專案共同加強查
處失聯移工,自111年1月起國際航班陸續恢復,本部移民署已加強查處作為,陸續查獲
多起鼓動移工失聯或非法工作等案件,及失聯移工涉犯違反銀行法、森林法及醫事法規
等刑事案件。
為保障合法婚姻及杜絕虛偽結婚,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與國人配偶團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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