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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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移民






            六、國際交流合作

           ( 一 )建立國際合作網絡


                 本部移民署自96年成立以來,為加強與各國之合作關係,致力推動與相關國家簽訂有

            關「 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協定或合作瞭解備忘錄 」,截至111年止,已與22國政府完成
            簽署,以利共同打擊跨國境犯罪及保障移民人權;另為使國人出國更便利,吸引更多國際

            旅客來臺,積極與他國互惠使用自動通關系統,截至111年止,業與美國、韓國、澳洲、義

            大利及德國等5國互惠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對促進我國與相關國家之雙邊關係,績效卓著。


           ( 二 )提供海外服務與協緝

                 本部移民署於海外28個駐外館處( 含港澳 )設置移民工作組,以利執行移民與國境
            管理相關業務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111年辦理海外為民服務與輔導照顧案件8,654


            件;受理海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等來臺申請案件1萬
            7,197人次;協緝遣返外逃之國人通緝犯150人;協助遣返境外涉案國人65人。


           (三 )112年施政目標


                 本部移民署將持續推動與各國簽署有關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運及互惠使用自動通
            關系統協定或合作瞭解備忘錄。



            七、外來人口管理


           ( 一 )強化非法外來人口查處

                 為降低失聯移工在臺人數,由國家安全局統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防部憲兵指揮

            部、法務部調查局、本部警政署與移民署等國安單位之查察能量,成立專案共同加強查
            處失聯移工,自111年1月起國際航班陸續恢復,本部移民署已加強查處作為,陸續查獲

            多起鼓動移工失聯或非法工作等案件,及失聯移工涉犯違反銀行法、森林法及醫事法規

            等刑事案件。


                 為保障合法婚姻及杜絕虛偽結婚,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與國人配偶團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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