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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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消防






            一、消防組織

                 本部消防署為統一指揮、監督全國消防事務之機關,其職掌為規劃及執行全國消防

            行政及災害防救事務。現行組織共設8組、1中心、4室,分掌各項業務;並設特種搜救隊

            及訓練中心2派出單位。本部消防署下轄基隆、臺中、高雄、花蓮4個港務消防隊,掌理

            各港區消防及災害防救事項。


            二、災害管理業務


           ( 一 )推動「 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

                 本部自107年至111年推動「 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 」,執行成效良好。111年為中

            程計畫最後1年,持續精進先前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產出成果、提升城市防災韌性,並推動

            防災士培訓認證制度、韌性社區標章制度、企業防災、強化直轄市、縣( 市 )及公所區

            域治理等新興防災課題。截至111年12月止,全國累計1萬5,794人完成防災士合格認證,
            遴選防災士師資( 含基本師資及種子師資 )總人數達964名,並依課程分列建立師資資料

            庫。輔導126個韌性社區落實執行,並辦理實地訪視作業。透過提升民眾防災意識及社區

            韌性,達到自助互助目標。














                111年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頒獎典禮                         111年國家防災日大規模震災救災動員演練



                 112年推動「 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計畫期程112年至116年,

            以「 大規模災害整備 」、「 跨區支援合作 」及「 公私協力 」3大核心規劃,並以「 強化災

            害防救據點整備與運作 」、「 建立公部門業務持續運作機制 」、「 推動災害防救相互支援
            及區域聯防運作 」、「 建立民間協作及企業合作機制 」、「 縱向與橫向推動大規模災害政

            策及訓練 」為5大目標,結合「 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 」建立防災士制度及韌性社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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