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中華民國112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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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消防
十二、消防訓練中心業務
( 一 )辦理消防人員在職專業訓練講習,提升消防人員素質
111年辦理各項消防專業訓練班,計288班,訓練1萬3,326人,總受訓人次達11萬
9,993人日次。
( 二 )持續推動訓練中心專業教材編撰
為因應各專業搶救訓練班期之辦理及結合訓練中心建置之各式模擬訓練場地,邀請
各該領域之專家學者協助訓練課程之規劃及教材編撰。合計籌組17組訓練教材編輯委員
會,陸續完成消防體能、救災安全管理、火災搶救、救助技巧、都市搜救、公路及隧道
事故搶救、石化災害搶救、捷運及地下場站搶救、航空器災害搶救、船舶災害搶救、急
流救生、緊急救護、防火教育、災害防救、山難搜救、火災搶救指揮官及公共安全潛水
等17項訓練教材之編撰及課程規劃,另考量近年災害搶救型態與類別,及提升消防領域
之專業性,規劃「 繩索救援訓練 」、「車禍及重型救援訓練 」、「 消防人員自救 」、「 快
速救援小組( RIT )」、「 消防戰術體能訓練 」、「 事故安全官訓練 」及「 車輛安全駕駛訓
練 」等7項訓練課程,以因應實務需求、精進救災效能。
( 三 )偕同部會及企業強化防救災訓練
偕同外交部、國防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等開辦包含國際班等各種災防訓練、接
受委託開辦民間企業團體( 如台塑、台積電、聯華電子等 )火災及化學災害救災訓練,並
接受民間企業單位( 國際獅子會、南部科學園區環境保護發展推動基金會及臺南市立醫
院等 )防災體驗課程。
( 四 )配合新南向政策拓展消防外交-臺菲防災合作瞭解備忘錄( MOU )之簽署
本部消防署與外交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合作,與菲國歷
時2年溝通協調,於110年6月簽訂「 臺菲防災合作瞭解備忘錄 」,111年11月我國邊境解
封,旋即辦理「 臺日菲高階幹部研習營 」,與日本共同協助菲律賓高階消防幹部進行訓
練,菲國已洽談112年訓練合作,透過邀請各南向國家代表處觀摩,馬來西亞及越南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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