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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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11年施政目標

                 持續協調駐臺代表處及航空公司加速遣送受收容人。另加強宣導懷孕或攜有子女之

            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協助辦理返國手續,並提供安置處所,使其儘速返國。



            九、防疫( COVID-19 )相關作為


           ( 一 )自動延期措施

                 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成為防疫破口,並降低社

            區防疫負荷,針對109年3月21日( 含 )以前已入境且
            在臺合法停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

            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逐月自動延長停留
            期限30日,110年計延長12次,並將持續滾動調整。


           ( 二 )推動安心採檢防疫專案及安心接種防疫專
                  案


                 本部移民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
            策,自110年5月14日起至同年12月26日止,推動                              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
                                                                    疫苗專案海報
            「 外來人口安心採檢防疫專案 」,鼓勵及策動有疑

            似感染症狀之外來人口出面就醫篩檢,計2萬290人次完成篩檢;另自110年12月3日起,
            本部移民署結合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警政及勞政機關共同推動「 逾期停( 居 )

            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鼓勵及策動在臺逾期停( 居 )留之外來

            人口接種疫苗。截至110年12月底,已出面接種之逾期停( 居 )留外來人口計約3萬餘人
            次,對於防堵疫情擴散頗具成效。


           ( 三 )疫情期間受收容人防疫相關措施

                 為防範受收容人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收之受收容人入所須隔離觀察一段期

            間,無症狀始移置一般收容區;受收容人若有疑似症狀,立即派員戒護就醫。此外,本
            部移民署均提供口罩及手部清潔劑,且定期量測體溫,並每日以酒精或漂白水等用品消

            毒收容所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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