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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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民署組織架構
本部移民署設有入出國事務組、移民事務組、國際及執法事務組、移民資訊組4組;
北區、中區、南區、國境事務大隊4大隊;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4室及訓練
中心、科技偵查中心2中心( 任務編組 ),計14個單位;並於海外駐外館處派有移民秘書
28名。
二、新住民照顧服務
( 一 )賡續推動「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方案 」
為瞭解歷屆「 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畫 」獲選者參與計畫之後續影響,110年
辦理歷屆(104-109年)獲選者493組、1,056人之問卷調查,回收659份有效樣本,調查
顯示有96%的新住民子女在參加培力計畫後,提升對新住民家長的身分認同;82.9%的
新住民子女表示提升對母國語言學習意願;94.1%的師長認為學生參加本計畫後,願意
「 展現自身新住民身分 」前往母國就學、就業;同時也有78%師長認為參加本計畫有助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另邀請歷屆代表及專家學者辦理歷屆獲選者焦點座談,出席人數
約30人,與會人員皆表達此計畫對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培力及母語文化傳承的推動,十分
值得肯定。
( 二 )推動「 新住民關懷服務網絡 」
各地服務站結合社政、民政、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新移民學習中心及民間團體等
定期召開網絡會議,落實推動新住民照顧輔導,110年計召開22次網絡會議。
( 三 )提升「 新住民發展基金 」效益
105年「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 」轉型為「 新住民發展基金 」,係依新住民家庭生命
週期及來臺需要修正補助方向,基金規模維持每年度新臺幣10億元,以強化對新住民家
庭之照顧。110年共核准補助227案、補助金額為新臺幣3.65億元,詳如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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