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中華民國111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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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地政司:掌理土地測量及登記、規定地價、平均地權、地權調整、土地重劃、土地

                  徵收、土地使用、方域行政、地圖地名管理、不動產交易管理及其他地政事項。


           ( 四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掌理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合作行政管理及合作事業輔
                  導事項。




            四、所屬機關職掌

           ( 一 )警政署:掌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


           ( 二 )營建署:掌理全國營建行政事務。


           ( 三 )消防署:掌理全國消防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執行消防任務。


           ( 四 )役政署:掌理有關兵役及替代役行政事務。


           ( 五 )移民署:掌理有關入出國及移民事務。

           ( 六 )中央警察大學:以研究高深警察學術,培養警察專門人才為宗旨。


           ( 七 )建築研究所:掌理全國建築研究發展。


           ( 八 )空中勤務總隊:負責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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